红辣椒评论 发表于 2018-1-3 15:55

医疗控费不应把极端措施当达标捷径

——本文系红网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一则关于贵州省某三甲医院多个科室停用部分医用耗材、暂停办理高值耗材入库手续的紧急通知引发公众恐慌。贵州省计委回应称,此举是为了控制公立医院的医疗费用增长,停用部分耗材并不影响患者正常就医。

  今年7月,《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就从中央下发给各省市区,各地公立医院纷纷传出停用、限用部分医疗耗材的消息。早在去年年底,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医改规划就明确提出控费指标要求:2017年底将药占比降到30%,消耗卫生材料占比降到20%,医疗费用增长幅度降到10%以下。

  控费指标于去年年底下达,但各地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却不理想。年底将至,国家卫计委已陆续对控费不力的省份进行了约谈。在此背景下,部分地区卫计委、医院于11月推出条件严苛的医疗控费紧急通知,似有为政绩达标“硬拼”之嫌。

  严格管控非必需药品和耗材、抑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初衷虽好,但是极端控费手段却显然不妥。以四川省为例,该省卫计委在11月10日下达紧急通知,要求各公办医院在短短20天内就达到10%控费标准,否则,医院将会受到被降等级、取消年度考核省排名资格、扣减医改补助资金等惩罚,院长和员工年度总绩效将分别扣减40%、20%,情节严重则扣减力度更大。

  此番命令又急又狠,其背后的逻辑也简单粗暴。造成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有诸多因素,显然并非医院一方之责。政府部门此番以绩效、评优为把柄向院长、医生施压,问责确实精准到个人,但却忽视了这些个体所处的体制困境。敢问,单凭院长、医生之力,能背得起“控费不力”这口大锅吗?

  首先,医疗费用的上涨有诸多方面的因素。健康经济学研究普遍认为,疾病谱的变化、新技术采用、物价指数上升、人们就医要求提升都必然带来上涨,医疗费用上涨是必然发展趋势。从社会因素来看,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政府投入力度降低、医疗定价和补偿不合理、医院自身经营成本过高也会促进上涨。

  必须理解的是,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公立医院必然会为了生存而逐利。若政府部门只是单方面向医院施压而不正视医院方面所承受的医疗体制压力,反而把压力直接转嫁给体制内的医院和医生,那么再强的监管也无法彻底根治医疗业的逐利乱象。

  众所周知,“以药养医”是看病贵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加强对非必需药品、辅助性医用耗材的监管是必要的,但是各地卫计委、医院所采取的手段不应过于激进。医疗辅助性药品、耗材需要使用与否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切不能把“一刀切”当作指数“达标”的捷径。

  目前,已有一些认证外科手术医生公开抗议:部分医疗耗材被停用对外科医生存在颇大的影响,可能导致手术时间翻倍、手术风险概率增大、后遗症概率增大。此外,目前很多医院设立严控药品目录,对名单上的药品设限,当使用量到了设定值,医生想用也用不了,药房无法继续采购,只能停药。

  虽然无从辨别那些发表抗议的医生是否是一些卫计委所说的“被触动利益”的人。但是显然,对于医院来说,体制难题未能解决,控费机构缺乏解决能力,无法进行缓冲式、渐进式的调整,被逼急了只能采取极端手段。这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干扰其正常的医疗活动。

  况且,政府采取政策压制高价格辅助性医药用品在医疗机构内的流通,是否会导致部分药品和耗材难以获取从而引起反弹?虽然卫计委解释,会以同类更低价产品取而代之。但这让人不禁质疑,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市场经济的逻辑。同时,这是否意味着,在医疗质量和医疗成本之间,做了二选一的决策?

  对于患者来说,“过度医疗”不是真正地为患者健康考虑,是把经济因素放在首位。而停用部分非必需、高值医用耗材,虽有“打击以药养医”之名,却也是同样的逻辑。若医生在医疗过程中还需要调整处方来迎合政策指标,只能充分说明了当下医疗体制的畸形。

  更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是,不惜一切代价地要各地一致达成的10%指标是否合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所谓“不合理”如何定义?控费指标是经由谁讨论,如何制定出来的?各地情况不一,是否允许一定的弹性空间?这一切决策背后,究竟是科学在说话,还是权力在做主?

  文/许陆姿(中山大学)


坟头人踪灭 发表于 2018-1-3 16:19

{:115:}{:114:}

魏猛 发表于 2018-1-9 10:34

文章抨击一刀切式的医疗控费措施,观点明确,文笔流畅,说理透彻。9.2分

田大宪 发表于 2018-1-10 17:02

本文质疑突击医疗控费措施的合理性问题,逻辑清晰,判断有力,分析透彻,整体顺畅,结尾处的连续发问拓展了思考张力。开头几段信息密集,观点导入略嫌繁复,可否将某些信息挪移到论证中。9分

刘海明 发表于 2018-1-10 17:30

9分。

杨新敏 发表于 2018-1-11 21:38

同意田老师意见。9分。

李仕生 发表于 2018-1-12 15:03

有些独到见解。9分

曾润喜 发表于 2018-1-22 15:23

论证严谨资料详实不足之处是入题略慢9.5分

张若渔 发表于 2018-1-23 14:58

评论有理,逻辑清晰,见解独到,选取的角度也新颖。9.2分

陆高峰 发表于 2018-1-24 22:52

本帖最后由 陆高峰 于 2018-1-24 23:03 编辑

我给分略低的原因是因为这是一个相对专业的问题   8.2

顾建明 发表于 2018-1-28 23:48

9.2分

肖余恨1 发表于 2018-1-30 10:39

9.2

lllazy 发表于 2018-1-31 12:36

陆高峰 发表于 2018-1-24 22:52
我给分略低的原因是因为这是一个相对专业的问题   8.2

这篇文章在专业上有何不妥之处,还请老师赐教{:6_532:}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医疗控费不应把极端措施当达标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