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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娄底户政

娄底户政阳光政务专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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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9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娄底户政 于 2010-7-27 11:26 编辑
问一下,你们办结婚证那里还收那50块的所谓婚姻服务费吗?说真的对我来说很多机关单位只要你去办点事那就是 ...
冬眠的蛇 发表于 2010-5-29 13:00



    呵呵,你是准备要结婚了吧,先恭喜一下,祝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但我们公安局不办结婚证,我们这只办身份证的,结婚证是在民政局办理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5-29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娄底户政 于 2010-7-27 11:26 编辑
我有一事想咨询一下:我是新化人,原来更换新户口本时,派出所将我的名字写错。2006年时,由于急于要办理结婚证,但是原身份证与户口本上名字不对应,导致不能办理,后来就办理了错误名字的二代身份证。在生活当中,使用这个名字很不习惯,我想把它改成原来的名字,请问可以吗?需要走哪些程序?谢谢。 ...
tzy68 发表于 2010-5-29 13:18



如果姓名确属登记错误,可以提供你正确姓名的依据,向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再经新化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审批,就可以更正了,同时要收缴你错误姓名的身份证、户口本。
另外,提醒你一下,在公安机关更正姓名时,建议将与你姓名有关的证件和事务(如结婚证、毕业证、保险、驾驶证、行驶证、银行存款、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等)都要做好相关的更改工作。我受理过一个30多岁更改姓名的群众,当时我建议他不要改,但他还是坚持要改,更改完半个月后,他又来了,很不好意思的说:“我还是改回原来的名字算了,半个月,我跑了无数的部门,受不了,不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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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9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娄底户政 于 2010-7-27 11:26 编辑
如今在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的确没见到乱收费,真是好事!
    但去社区登记户口时工作人员却硬要收取100元/人的"登记费",并且不开正式发票.这是为什么??????

    人们猜疑这是转移地方合伙乱收费!!!


whg2006 发表于 2010-5-29 18:48




    社区的收费,我们确实不清楚,这部份的确比较乱,你这100元还算少的,还有更离谱的,但作为公安机关的官方言论,我不好深入评说。
    但在这里,我可以负责任的讲,在娄底市范围内,社区的收费与公安机关没有任何关系,如果社区收费过份离谱,有两种方式处理:
    1、建议你到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去投诉。
    2、可以跟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要求,不去社区登记,直接在派出所办理完结。但由此带来的后果是,你个人的医保、低保、计划生育、选举等等涉及到社区的事务办理起来可能比较麻烦。
发表于 2010-5-29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娄底户政的详细解答,在此深表感谢。
发表于 2010-5-29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
发表于 2010-5-29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1、楼主的回复详细、全面、科学、合理,面对部分网友的质疑时回复温和而又耐心予以解释,在此表示高度赞赏!希望再接再励,长期坚持,将此贴打造成娄底红网论坛开创政民互动全新局面的第一精贴!
2、建议网友在本贴提问时注意针对楼主的业务范围,不提明显超出楼主业务范围和能力范围的问题。
3、如果楼主能长期坚持,创出品牌,我们红网娄底论坛广大网友的心里将刻下你们浓浓的一笔。
发表于 2010-5-29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23楼:
    社区的收费,我们确实不清楚,这部份的确比较乱,你这100元还算少的,还有更离谱的, ...
娄底户政 发表于 2010-5-29 19:59



    同志,你也知道这些东西,为何不建议内部整改呢。虽说我这问的很傻很天真。
 楼主| 发表于 2010-5-29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娄底户政 于 2010-6-2 01:21 编辑

谢谢版主的夸奖。
公安机关由于其职能的特殊性和个别工作人员的素质问题,近年来在民意调查中不如人意,对于整个公安机关我个人无能为力,但作为一个党员,在其位谋其政是最基本的要求,在我能力和权力所及范围之内,尽可能的为群众多做点事,决不做尸位素餐之人。
有人可能认为我这是大话,但这真的是我的内心最深处的想法,我认为我的价值就体现就在:我的付出得人民群众的认可。
 楼主| 发表于 2010-5-29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娄底户政 于 2010-7-27 11:26 编辑
同志,你也知道这些东西,为何不建议内部整改呢。虽说我这问的很傻很天真。
lz_8840 发表于 2010-5-29 23:36



    这个问题我们早就知道,也曾努力过。
    我们也与有关部门交涉过,但始终没有结果。我们是公安机关,但不是纪检监察部门,不是社区的上级部门,非不为也,及力不能及也。
    我们只能要求自己所能管辖到的派出所,按我上面所说的第2种办法操作。
    “2、可以跟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要求,不去社区登记,直接在派出所办理完结。但由此带来的后果是,你个人的医保、低保、计划生育、选举等等涉及到社区的事务办理起来可能比较麻烦。”
发表于 2010-5-30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娄底户政


    利用手中的资源和权力,为老百姓着想,求个问心无愧。
好样的!
红蜜柚 发表于 2010-5-29 11:12



    支持
发表于 2010-5-30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的帖!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都应该面向人民群众,努力为人民服务!:handshake:victory:
发表于 2010-5-30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样的!赞一个!!!

希望娄底工商局向楼主学习,公示收费,阳光收费!!!不乱收费!!!
发表于 2010-5-30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带枪的服务还这么好,内流满面啊!
发表于 2010-5-30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请教一个问题,新化户口的下岗工人,目前全家在娄底几年了,男的在娄底某企业上班几年了,该企业为其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未办暂住证,请问可以将户口迁到娄底来吗?具体该如何办理?
此人曾到派出所咨询过,据称没有接收户口的地方,办不了
谢谢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5-30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娄底户政 于 2010-7-27 11:27 编辑
想请教一个问题,新化户口的下岗工人,目前全家在娄底几年了,男的在娄底某企业上班几年了,该企业为其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未办暂住证,请问可以将户口迁到娄底来吗?具体该如何办理?
此人曾到派出所咨询过,据称没有接收户口的地方,办不了
谢谢了
灰太郞 发表于 2010-5-30 20:34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可以迁移到娄底来的。其属于《娄底市公安局进一步放宽全市城镇落户条件的规定》中的第四种情况:“四、就业落户。被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并实际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的户口可以迁入工作所在地派出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聘用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以上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这个单位可以是行政机关,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
    办理程序:书面向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派出所审核同意后,经市公安局审批,再回派出所打印户口本。
发表于 2010-5-30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每个单位都来注册一个ID,便于我们询问。
tongmao 发表于 2010-5-29 15:42
 楼主| 发表于 2010-5-30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LDCR-2010-06001
娄公通[2010]26号

                    娄底市公安局进一步放宽全市城镇落户条件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根据《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放宽全市城镇户口迁移条件规定如下:

    一、购房落户
    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公民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父母、未婚子女的户口可以迁入房屋所在地派出所。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未获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和相应的不动产销售发票;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口未在一起的亲属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二、投资兴业落户
    (一)投资兴办10万元以上(或有国家认可的专利技术),年纳税1万元以上企业的,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父母、未婚子女的户口可以迁入企业所在地派出所。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免税企业凭免税证明)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口未在一起的亲属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二)在本市从事经商、服务等第三产业,年纳税额1万元以上或解决10人以上就业的个体工商户,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的户口可以迁入营业场所所在地派出所。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纳税凭证或就业人数证明及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口未在一起的亲属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三、人才引进落户
    (一)被聘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证书)且专业或工种与所聘用岗位相符,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的户口可以迁入单位所在地派出所。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聘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专业技术(技师)证书、聘用证书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口未在一起的亲属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被单位聘用,本人的户口可以迁入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聘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学校毕业证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娄底市范围内的院校毕业生,本人户口可以迁入本市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口。挂靠在外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娄底籍院校毕业生,可以迁回原籍户口所在地或迁入本市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口。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大学毕业证(职称证书)、人事代理合同和居民户口簿(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四、就业落户
    被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并实际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的户口可以迁入工作所在地派出所。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聘用合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以上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五、居住证落户
    在本市有相对固定居住地并按规定办理了居住证满5年的,本人的户口可以迁入居住所在地派出所。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居住地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站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六、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未婚子女要求随父或母(非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共同生活的,可以迁入被投靠人所在地派出所。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还需提供未婚证明。

    七、未成年人投靠亲属落户
    户口在本省内的5岁至14岁的未成年人,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迁入投靠亲属所在地派出所。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投靠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书面意见、亲属关系证明。

    八、本规定自二○一○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发表于 2010-5-30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可以迁移到娄底来的。其属于《娄底市公安局进一步放宽全市城镇落户条件的规定 ...
娄底户政 发表于 2010-5-30 21:12



    谢谢哈,这么及时的回复了,还占用了您的休息时间
送你一支[em43]吧
发表于 2010-5-31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虽说是个人行为,还是要赞赏一个。
 楼主| 发表于 2010-5-31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虽说是个人行为,还是要赞赏一个。
ldrtco 发表于 2010-5-31 10:28



说明一下,我这里不是个人行为,这里的答复还是能代表娄底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政管理大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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