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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 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关于调整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衡人社发[2017]14号)文件要求,2017年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单建住院统筹缴费和统账结合两种缴费方式,即在原缴费方式(单建住院统筹)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了统账结合(建立个人账户)缴费方式。 参保人员如按原缴费方式(单建住院统筹)缴费的,可于6月30日之前直接在建设银行各网点缴费,如需选择按统账结合(建立个人账户)缴费方式的,务必于6月30日之前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后缴费。已办理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如需选择建立个人账户的,须到市医保中心二楼办事大厅(市人社局北院)办理变更手续。如缴费年限不足的,需另行不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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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划拨个人账户314.92元/年;46周岁以上划拨个人账户539.86元/年 | | | | | | | | |
缴费指南 在市医保中心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途径缴费: 一、在建设银行各网点直接缴费; 二、通过建设银行手机客户端缴费(需先前往建行各网点开通手机银行功能); 三、通过智慧人社APP缴费。(该缴费端口从2017年5月20日起开通) 1、安装智慧人社APP 目前智慧人社APP可以在各大应用商店下载,如:华为商城、腾讯应用宝、百度应用、苹果商店等。 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下载:
2、进入“智慧人社”首页后点击社保服务→网上缴费(如果未注册,此处会跳转到智慧人社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后可以继续操作缴费)→选择缴费地区和基本医疗保险→选择支付宝、微信或网上银行进行缴费。
详情可咨询衡阳市市医保中心征缴科电话:0734--8867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