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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反馈]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专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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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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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简介:
        衡阳是一座具有两千多年悠久历史的文化古城,地处南岳衡山之南,因山南水北为“阳”,故得此名。因“北雁南飞,至此歇翅停回”,栖息于市区回雁峰,故雅称“雁城”。1950年7月1日,在衡阳专署司法科的基础上,成立了湖南省人民法院衡阳专署分院,1950年7月9日,在衡阳市专署司法处的基础上成立衡阳市人民法院。同时,境内各县也先后成立了人民法院。1955年3月,衡阳专署分院变更为衡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0年,衡阳市升格为省直辖地级市,衡阳市人民法院升格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983年9月,衡阳境内实行市管县体制,衡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并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衡阳、衡南、衡东、祁东、常宁、耒阳和城南区、城北区、江东区、郊区11个基层人民法院。1984年,设立南岳区人民法院,此时共辖12个基层法院。其后,耒阳、常宁相继撤县设市,境内法院改为耒阳市、常宁市人民法院。2001年,衡阳市城市区划调整,四个城区分别更名为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人民法院。建国以后,境内人民法院名称、领导体制、审判制度、案件管辖等方面有多次变动,自1983年后已相对稳定下来,全市辖12个基层人民法院共47个基层人民法庭,在职干警共1276人。先后有乔明远、张相、韩志平、宋玉坤、李建唐、孙贵岐、郑纯乾、刘炳炎、罗安荣、张开松、张经伟等11任院长履职。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制208人,现有在职干警199人,其中审判员134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34人,占总人数的 17%,大学本科学历137人,占总人数的69%。本院共设29个部门,其中二级副处级部门2个(执行局、法警支队),正科级部门27个(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裁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信访局、非诉行政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监察处、新闻信息科、司法行政装备处、网络管理处、司法技术处、法官培训中心、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国家赔偿委员会、机关工会)。 
 
     改革开放30年来,衡阳中院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各项工作取得了历史性进步,法院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法官队伍素质和案件质量全面提升;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中心工作的作用日益彰显;为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90年代,在全省法院系统“双文明”建设评比竞赛中,衡阳中院荣获“六连冠”佳绩;1996年,衡阳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司法统计调查工作先进单位;1996年-1998年连续三年被最高法院评为《人民法院报》宣传发行工作先进单位;1999年10月,衡阳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也是湖南省迄今为止唯一被最高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的中级法院,2000年至2003年被最高院评为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05至2007年案件质量和司法绩效连续三年位列全省前三名。严富智、张东林、曾萍、王如铁等先后被最高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08年至2014年,衡阳中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立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园林单位”、“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湖南省文明单位”;2015年2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刁俊军、贺清生等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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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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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1-1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1-1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1-1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Photo_201409191134331LHU.jpg 3333.jpg [img]请转告9月18日开通第9庭开庭的一个纠结的问题,王尉画、与陈小平的问题,我提交一张名片让法官认证。嘎嘎,请告诉全世界,应聘登记表也能成为劳动合同。再告诉我王尉华的签名也可以合法的执行劳动合同的签署。
司法援助的陈律师说。法院错过的,可以再错,自己不会打自己耳光。不过。我告诉你,我让你打,你可以不打。事实你狡辩不了。曾经如何判,我现在不吭声,不过,帐在我这里,算是迟早的事。我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我有一技在身,我可以走遍天下。呵呵。我就在湖南高级人民法院的对面打了一年工,6500一个月,赚了一点点。钱已经不缺了。不过。要赚钱嘛!呵呵,那个领导敢拿乌纱帽敢说应聘登记是劳动合同。嘎嘎,我就让他卖鱼粉。嘎嘎。曾经的那位领导。你等这。我还会来红网滴。嘎嘎。你会很惨滴。我是很开心滴。9.18的书记员,小胖子,你跟肖樘镜聊的那么开心,我没叫你回避。呵呵。要感恩。我叫你回避,你肯定很难看滴。嘎嘎,别正直了。肖堂镜下堂后还要挟老子,不过,哥从来不被要挟,懂吗?看清楚!就这样。!说道理!嘎嘎!我赢了!我赌你们不敢头顶国徽,手拿公平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恩,嘎嘎,玩呀!我就不信,你能玩还是我能玩。
他们说签名是陈小平是不,麻烦给那个法官看看这个名片。[/img]
发表于 2016-1-1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记住,没有这个人哦!有多人在场,应聘登记表肖律师还说是我提交的证据,嘎嘎,这样做律师,太容易鸟,能把白说成黑不在于会说,在于社会黑,我不是律师,正能量,就是让律师没可能开着车的吃冤枉食,nnd玩,老子抗诉书都写好了,狗日的,这是明摆的事实,你们真能玩成黑的吗?哼!我死都不信你们有这本事,谁都不可能哼!狗日的!哼哼
发表于 2016-1-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傻瓜错就在这,傻你冒泡,敢黑我,准备好钱吧!q,我一身正气q有种来试试,别后悔
发表于 2016-1-1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领导曾经打过招呼,开亮睁眼,我来挖!慢慢挖,傻b,王代友一点点的小钱,现在拿的很不值吧!谁呀?中级人民法院,都能自己改国法,你小子还想混吗?是谁?能走的掉吗?啊?你能走的掉吗?走呀?赌你走不掉,我赌你睡不着,狗日的,918真是好日子,哼!哼哼!哼哼哈哈哈哈!小样!
发表于 2016-1-1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名片是我做的,打错一个字,嗄,所以我才记得如此清晰,哼哼!玩呀!继续!小样!傻的要命!才这么点钱!你们也太黑了吧!划不来呢!真的,可惜呀!旱灾保收的日子,起码也是到头了,真的,去学做鱼粉磨豆腐吧!没药救了,呵呵呵呵!
发表于 2016-1-1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IMG_1880.jpg
2.jpg 这是劳动合同吗?什么简易劳动合同
欺负文盲啊?
1.gif 这个签名是陈小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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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jpg 还有王法吗?好有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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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想息事宁人的就这样,居然还要要挟我,我就纳闷了。你搞法律的,还是搞黑社会的啊?莫名其妙的!本公子规规矩矩文明礼貌的跟你讲事实说法律。你给我来这套。我都打了2年了,该激动的是我。你还嘚瑟的要命。好啊!今天社会不是往日社会。我就不信你敢来黑我。
未投产前按4000一月”神马意思啊? 2.jpg
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再克扣我工作的证据,你居然说这是证明我工资就4000
我只想拿回我自己的工钱!本公子做事清清楚楚的。2套VI卖都起码要20W
拿那么点点钱,你想骗我劳动成果啊?告诉你,这是我的设计,老子现在在研究知识产权法,小心老子要你停止使用我的设计!哼!
发表于 2016-1-1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1-2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色战斗圣佛 发表于 2014-9-23 17:56
顶起!顶出去!

                  楼主不要激动,你可以先去中院七楼701室找张开松院长, 张院长会组织人员给你纠正冤假错案.   
发表于 2016-1-2 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向中级法院投诉:我在珠晖区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的案子一年多都没执行到位!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着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人们维权成本很高,甚至维权无门等现象,所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成了当今社会一些民众维护正义与合法权益及应对司法不公和执法不严现象的特殊救济手段,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维护法律权威和促进人民法院和法官增强敬业精神、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起着很重要甚至不可或缺的作用。虽然从理论上说,媒体只是一个传播工具,没有司法功能,但媒体可以通过舆论使松弛的司法功能得以迅速恢复,并有利于促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从而促进法院的执法部门在惩处违法犯罪,定纷止争,化解矛盾方面实现应有的功能和尽到应有的责任,同时也能增强人民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所以,当人民的正当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地维护时,自然而然的会向有责任感和正义感的媒体投诉。所以,我在遇到权益受到侵犯,通过法院维权看不到希望时,只能选择向权威的红网投诉中级法院栏目,请求中级法院帮助我维权。
我叫李某某,是衡阳市市民。2004年,珠晖区和平乡以乡政府的名义,连续几个月的时间,在衡阳日报、衡阳晚报等本地主流报纸,连篇累牍的报道关于市政府的“一点一线”重点配套工程招商引资广告,声称“要想富到天福。天福小商品城市场主体定位为衡阳市首个集株、邵、衡三市龙头商品特色经营于一体的小商品城……预计年交易额将超过亿元大关,是珠晖区一点一线城市规划中的重点工程项目……投资购买天福小商品城,以目前市场所处位置,与其他地市同类市场相比,其升值率10年内至少20倍以上”,本人当时求证了衡阳日报发表相关报道的记者,该记者告诉我此项目工程指挥部是珠晖区有段志刚同志负责(段志刚同志现在是衡阳市副市长),持有市政府核发的衡规委【2001】16号“关于珠晖区政府天福市场规划方案的审批意见”、(2003)市政国土字第57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书、衡阳市珠晖区政府【2004】94号文件、衡阳市城市规划局编号【2003】第008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衡国用(2004)第034号土地使用权登记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时,我还去衡阳市房地产局查询是否办理了预售许可证,都证实有这么回事,预售合同是来自衡阳市房地产局的合法合同。我想:该项目有市政府的批复、珠晖区政府及和平乡政府的委托新民村承建,办了预售许可证,并且工程指挥部是由段志刚负责,应该是个放心项目。于是,本人在盛大的招商引资现场,交了买门面的合同约定款项共计人民币117,404元,于2005年3月12日,与衡阳市珠晖区和平乡新民村天桥组合天井组(被告)签订了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和平乡新民村天桥组合天井组将位于天福大市场A栋3单元23号、24号门面出售给本人,价款为77,701元何79,703元,首付分别为57,701元、59,703元,余款为银行按揭,房屋交付时间为2005年4月30日前,预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为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我已按约支付共计人民币117,404元的购门面款,但被告时至今日并未交付门面,也没办理按揭手续。从购门面到现在,已经十多年了,而同期华源建材市场一期门面当时就交付了,门面现在价值也翻了22倍左右,并且每年租金可达到7万元左右,我的血汗钱就像是大了水漂!因衡阳市珠晖区和平乡新民村天桥组合天井组无视自己的侵权行为,拒不履行合同,经无数次交涉无果后,我从2005年年底至2009年无数次向市委、市政府、信访中心、房地产局的多个部门投诉问题都没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市政府信访办受理了我们的投诉,并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开了一个解决此问题的会议,珠晖区政府于出具了珠政函“衡阳市珠晖区政府关于衡效投交【2008】146号投诉件的回复”,结果只是解决了当地拆迁农民的问题和给农民办理了产权证。原因是怕农民闹事!而其他投资者的问题,珠晖区政府一直置之不理,“衡效投交【2008】146号投诉件的回复”只是一纸空文!李克强总理在“打造诚信政府”强调:要打造诚信政府和透明政府,可是衡阳市三级政府皆不诚信!不得已,本人于2011年4月,起诉至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该院于2011年6月16日受理了该案,并于2011年12月22日作出(2011)珠民初字第377号民事判决,对于判决结果本人不服,本人又在规定期间内上诉至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于2012年6月25日作出(2012)衡中法民---终字第149号民事裁定,裁定发回重审。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11月14日作出(2012)珠民—重字第2号判决,判决结果如下:
一、被告衡阳市珠晖区新民村天桥村民小组、天井村民小组于本判生效后三日内将位于衡阳市珠晖区东风南路269号名为天福小商品城内的原编号为A幢3单元23号、24号房(建筑面积均为21.08平方米),交付给原告,并协助原告李某某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二、被告衡阳市珠晖区新民村天桥村民小组、天井村民小组共同赔偿原告李某某违约金158,789元。
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也没向中院上诉。在判决生效后,被告在规定期限内并未履行相应的责任,对生效法律文书完全置之不理。我于2013年2月28日,向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内容为: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位于衡阳市珠晖区东风南路269号名为天福小商品城内的原编号为A幢3单元23号、24号房(建筑面积均为21.08平方米),交付给本人,并协助原告李某某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2、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158,789元,诉讼费5020元及加倍支付延期履行的利息;
3、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3月7日(2013)珠执字第26号受理了该执行案件,执行局唐玉林局长说申请人不垫交执行费法院就不予执行,为了案件能早日得到执行,本人垫交了本应由被申请执行人交法院的强制执行费(5000元)。本人从2013年2月起,已经往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跑了四十次左右,并多次向珠晖区法院院长杨硕立、分管执行的副院长田军、执行局局长唐玉林及执行法官龙伯全等同志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强制执行措施,将我的案件早日执行到位,半年多过去了,执行没有到位,执行局也没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本人于2013年11月4日将此情况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开松院长作了汇报,张院长对此非常重视,于2013年11月5日,亲自批示给珠晖区法院,请杨硕立院长督办执行,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批示于2013年11月5日传到了珠晖区法院杨硕立院长办公室,杨院长将批示批转给了分管执行的田院长负责办理,本人在2013年11月6日在田院长办公室见到了批示。当时,田院长说:你放心,我们会重视的!该执行案分两步走,先执行办理产权证事项,新民村的赔偿款一下执行到位有些困难,等办完产权证后,再来想办法。估计办理产权证一事,大概两个月左右可以搞好。当时,田院长给负责办理产权证的开发商(项目负责人涂和平)打了电话,并约涂和平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珠晖区法院当面恰谈协助办证一事。大概于2013年11月7日,涂和平到了珠晖区法院,当着田院长的面承诺两个月内将我办证所需的地税发票交给我,协助我办证。在这之后,我一直与涂和平保持着联系,可是他不停的找借口拖延,为此,我也隔三差五的往法院跑,希望能督促涂和平早点将发票交付给我办证……法院田院长也多次亲自催促,但涂和平还是没兑现承诺。后来又约好5月15日珠晖区地税局办理此时,珠晖区执行局龙伯全等同志也去了,并就有关事项向珠晖区地税局的领导咨询了,只要涂和平将我那两空门面属于他该交的税费交了,就可以开出不动产发票,但他认为和平乡新民村欠他的工程款没结清,他拒不交税费,和平乡新民村天桥组与天井组更是对法院下达的传票置之不理,从来就没给法院任何说法,也没承诺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到现在,从强制执行立案到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多了(截止到2014年6月9日),本人申请的强制执行事项还没一项权益执行到位,并且,在一年多的时间内珠晖区法院执行局也没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并表示只要牵涉村民违法需要强制执行的事,珠晖区政府就会干涉!甚至以前法院冻结了该村银行存款,珠晖区政府的领导就会打招呼,要求解冻……现在珠晖区法院根本就不敢执行与新民村有关的案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珠晖区和平乡是无效的!维权之难,难于上青天!对此,中院张开松院长对法院的现状,深感担忧甚至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中院张开松院长2014年5月5日发表在衡阳日报“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就说:“人民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必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打官司难’这一关键问题,以‘先群众之忧而忧,后群众之乐而乐’的姿态,深入剖析打官司为什么难,难在哪里,解难的出路,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壮士断腕的决心,将打官司从难变易,从忧变乐,从怨变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幸福指数……要优群众“赢了官司输了钱”之忧。执行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如果执行不到位,让当事人赢了官司输了钱,不仅让他们有“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失望,对法院和法官产生质疑和不满,更可能使得有些当事人转而采取其他不当甚至非法手段去维护自身权益,给和谐社会埋下隐患,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人民法院要把执行工作上升到关乎党的执政稳定、国家和谐稳定和人民根本利益政治层面上来,牢固树立主动执行、高效执行和穷尽执行的理念,充分运用法律规定的各项强制措施,依法惩戒有履行能力而逃避履行、拒不履行的行为,确保有财产的案件全部、及时执结,坚决杜绝消极执行行为,力争以最大力度、最短时间、最大限度的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我相信张院长的讲话是发自肺腑的,可是下级法院及法官对张院长的要求会在工作中落实到位吗?不落实到位该怎么办?群众之所以打官司难,会不会主要是难政府相关部门以权压法呢?难在区政府对自己承诺的事项完全可以不兑现呢?难在强制执行案没执行到位法院任何人也不需负责呢?不需交代?
本人将此情况投诉到衡阳日报社,该社有社会责任感的记者电话采访了衡阳市珠晖区法院执行局唐玉林,核实情况属实后,在2014年5月23人“党报监督台”栏目,以“买了十年的门面何时到手”给予了报道,可是依然没有引起任何领导的重视!各级党政机关开展轰轰烈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两年多的时间了,电视台、广播里、大报小报、大会小会都在宣传“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还有不少人依法维权之路是如此之难!维权的希望如此渺茫!维权之路如此血泪斑斑!本人请求通过红网向全社会呼吁:谁来帮我维权?
(附注说明:被告衡阳市珠晖区和平乡新民村天桥组合天井组是有履行能力的,两小组还有未卖的门面和土地,应该也有银行存款或补偿款等资金)
     我已经连续几个月在红网多次投诉了,到现在珠晖区法院一拖再拖,依然没采取任何真正的强制措施!现特此向中级法院投诉!请中级法院督办此案。谢谢!
                                         

    投诉人:李某某
                                         2014年9月23日
发表于 2016-1-2 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至衡阳市中院:中共中央、全国政协昨日上午在全国政协礼堂隆重举行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讲话时强调,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他表示,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习近平强调,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那么,法院是否应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呢?否则,法院不就是装饰品和摆设吗?
发表于 2016-1-2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1-2 03:54 | 显示全部楼层
king520chi 发表于 2014-9-23 18:24
楼主不要激动,你可以先去中院七楼701室找张开松院长, 张院长会组织人员给你纠正冤假错 ...

好的!我是9月18日开庭重审的,我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对方律师太黑了。开庭结束还要挟我。说要在社会上走的。什么什么!我的这个再审理由很简单,证据也非常确凿,没有什么曲折案情。清清楚楚的。我还是相信法院的公正判决。毕竟,去吵去闹不是和谐社会中老百姓的好形象。不过。如果我不相信法律,我也没有别的途径。希望得到公正判决。明明白白的应聘登记表,它只能证明我的事实劳动关系,根本不能与合同同日而言。怎么就成了什么简易劳动合同,这里面,搞混这个概念的人。本来就是犯罪,这样都能叫合同,中国劳动合同法就是形同虚设,毫无意义。劳动人民的根本权益就无法保障,我也不是打流的人,规规矩矩靠双手赚饭吃。吃的是辛苦饭。把我工资给我就可以了。看上去的双倍赔偿,刚刚好就是我的工资,我没想要多的钱,他们答应是试用期后8000一月,一直没有兑现。投资几个亿的工厂,二个品牌的VI设计全是我设计的,单单从设计的价值就不止这么点点钱了。所以我即便赢,也是输。何况如果还是这样输,我根本就不会同意的。
发表于 2016-1-2 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执行太难了!
王志元诉胡仕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3年初就判了,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实际的执行举措。
去年,胡仕宝来珠晖区人民法院参加执行异议听证会后,珠晖区人民法院就再也没有搞过执行。胡仕宝讲,这个案子有问题,要申请再审,结果到现在没有看到他申请再审。胡仕宝讲,他只有一套房子,法院不能执行,结果到目前为止没看到他住在那套房子里。
珠晖区法院至今没有要求胡仕宝报告财产,至今没有查询过胡仕宝及其配偶的银行存款。
而据说,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胡仕宝找了邓姓院长打了招呼,所以执行法官也就不再管了。
无奈之下,找到市中院,提交《提级执行申请书》,但是根本没有哪个法官接收材料,问了一些法官,他们讲归曾局长管,于是去找曾局长,找了几次都没见到人,只好把材料放他办公室,留下联系方式。然后还邮寄了一份给他。但是,到现在仍然是没有回音。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应当在六个月之内执行完结执行案件,可是现在都快二年了,还是没有一点动静。政府机关不作为还要问责,法官不作为呢?怎么寻求救济途径?
发表于 2016-1-2 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曾经我说过,社会好了我就好了,堕落6年呀!红网深明大义之农民,现实中的风度翩翩才子,俺!集诗书画于一身精通电脑设计,数各编程语言,与时俱进的有为大好青年,逼到只能做精神病,文盲,万婆子不要脸的认我做干仔,真是好社会呀!我是没走黑社会呀!走起,我早就发达了,请法院公正点,合理点,哥不是随便可突突的,早点判,二年了,一个劳动官司搞二年,很难了!
发表于 2016-1-2 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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