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论坛

 忘记密码  新用户注册
 新用户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扫一扫,微信登录

搜索
查看: 5170|回复: 5

[天下凤凰] 【转】【团结报】凤凰发放大病保险待遇400余万元

[复制链接]  [分享推广]
发表于 2017-2-27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团结报】凤凰发放大病保险待遇400余万元
文章来源:《团结报》2017年02月23日06版 作者:黄亮力  张勇  周阡阡  时间:2017-02-23 09:33:58
  本报讯(黄亮力 张勇 周阡阡)“不用多交一分钱,除了住院时已报销了将近6万元,今天还有2万多元的大病补偿,这个政策好!”2月21日,在凤凰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前,麻玉成高兴地告诉笔者。
  麻玉成今年28岁,是廖家桥镇上报村一组人,一家四口人,他患尿毒症两年多了,最近才换肾。为了生活和解决医疗费用,两口子只能让子女在家读书,他们去长沙打工。2016年度,他在湘雅医院住院8次,累计享受了基本医疗补偿金额57900多元。回来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又给他补偿了22742.78元。
  据了解,为积极响应中央、省、州“十项工程”精准脱贫的号召,该县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公示补偿政策等方式大力宣传政策,督促各乡镇及时汇总参保信息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着力做好做实医疗救助帮扶工程。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城乡居民个人不缴费,大病医保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提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承办。该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0000元(低保困难群众补偿起付线降低至50%)。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后,由参保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给予大病保险补偿。其中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但年度累计补偿最高金额为20万元。
  2016年度,该县办理大病保险514人次,发放补偿金额405万元,有效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健全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发表于 2017-2-27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红网移动社区 - 发现·分享·改变
发表于 2017-2-27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2-28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2-28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献策湖南”金点子征集活动上一条 /1 下一条

Processed in 0.082083 second(s), 40 querie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