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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务活动] 红网湖湘文化版特约评论员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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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吴大哥0 于 2017-4-1 14:19 编辑


       红网湖湘文化版特约评论员管理办法
                  (暂行)

       1、 特约评论员由湖湘文化版版务会选聘热爱版面,热心发帖,勤于发声,积极跟帖的网友担任。
    2、特约评论员的产生。一般由版主推荐,本人认可,首版同意,管理员批准,即成为本版特约评论员。
     3、特约评论员职责。特约评论员是与我版有特别约定的评论员。因此是我版的骨干网友,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制度红网的规定。有责任广泛关注社会和身边的亮点、故事和活动及感受,将其用各种(如文章、照片、诗歌、绘画、音乐、视频、语言等等)形式,发主题帖到版面;有责任关注我版网友的主题帖并作出评论;有责任关注和积极参加版面的各种活动;有责任为版面承担一定的义务。
     4、特约评论员的权利。特约评论员有优先参加版面各种活动的权利。版务会将根据情况推荐特约评论员参加红网活动。特约评论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可以也应该向版务会或版主请假,说明情况。做出成绩的评论员,版面将优先推荐到红网奖励。
     5、特约评论员的末尾淘汰制。版务会将对特约评论员进行动态管理。版务会将根据特约评论员的发帖、评帖、跟帖等等业绩情况,对所有特约评论员进行排位。对排在前列的予以嘉奖、表扬、鼓励。对排在末尾的将取消特约评论员称号。被取消称号的评论员一年后可根据情况再担任特约评论员。
     6、以上办法,经湖湘文化版版务会讨论通过,自今日起实行。
                                  红网湖湘文化版版务会

                                     2017年4月1日

回帖推荐

廓斐 查看楼层

我不是版主,假如我是版主,我对那些长期不在位的特评,我要洗洗牌,欢迎各抒己见。 http://bbs.rednet.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6728775&fromuid=939312 (出处: 红网论坛)

廓斐 查看楼层

湖湘文化版特约评论员2017年工作小结与版务会决定 http://bbs.rednet.cn/thread-47485362-1-1.html (出处: 红网论坛)
发表于 2017-4-1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赞一个!
红网移动社区 - 发现·分享·改变
发表于 2017-4-1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履行职责,遵守规则。
发表于 2017-4-1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支持!!:
发表于 2017-4-1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试行吧~
发表于 2017-4-1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吴版辛苦了!
发表于 2017-4-1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办法好!
发表于 2017-4-1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烧饼自然要分个厚薄
发表于 2017-4-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履行职责,遵守规则。
发表于 2017-4-1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发表于 2017-4-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办法好!
发表于 2017-4-1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为一个板块的评论员,这个名字不仅仅是一个称呼,更是一份责任,这份责任具体体现为:

版兴我荣,版衰我耻。
发表于 2017-4-1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该办法
发表于 2017-4-2 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支持!
发表于 2017-4-2 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红网版务条例……
发表于 2017-4-2 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吴老师早晨好……
发表于 2017-4-2 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规矩,不成方圆。支持!
发表于 2017-4-2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昨传春草发,今即听雷鸣。惊叹真神速,湖文称典型!
发表于 2017-4-2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并遵守条例!版主辛苦了!
发表于 2017-4-3 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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