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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占领人行道,让他们无路可走!刚提质的社区人行道居然成了停车场(新闻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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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6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还是书院路与劳动路交界,还是第一师范附近!!!


夏天就开始的社区提质重新整修人行道,好不容易拆了围挡,大家终于可以不用在机动车道和车辆抢路走了。


呵呵,还是太天真,围挡是拆了,可是行人依旧没有享受到新修人行道的福利,全被机动车占了去,成了停车场!!!


车来车往里,大家还是只能在机动车道上行走,危险不危险交警叔叔和城管大爷心里没个数?!!


其实这附近车辆占道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老城区没有便利的停车处,又是著名的夜宵场所。买了车怎么办?开车过来吃喝怎么办?总得找地方停啊,路上不准停就开上人行道。


停好车就行,让别人无路可走!!


69.png

行人都被迫走上了大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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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路段禁停的标志就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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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无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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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广场红绿灯这里,一样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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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辆车夹击下,胖一点的我没勇气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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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大哥贴的条!条子贴完该怎么停还怎么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车主停车是刚需,行人走道也是刚需!老实说,没有规划便利的停车场地说禁止停车什么的也是耍流氓,希望各管理部门规划好停车场地,处理好停车与走道的矛盾~~~



     =======================新闻分界线=============================






机动车“抢占”人行道 行人吐槽:我们无路可走

    红网时刻11月30日讯(记者 何颖)行人被迫走上机动车道,身边新修好的人行道却被“抢占”成了免费的停车场。11月27日,红网网友在论坛上发问“被迫走上了机动车道,谁来为我们的安全负责?”
  天心区劳动广场,因为毗邻长沙最繁华的商业区,车多、人多,由此引发的车辆停放和人行道通行之间的矛盾也很多。11月27日,网友“猪小娃”在论坛发帖《占领人行道,让他们无路可走!刚提质的社区人行道居然成了停车场~》。帖文中,她列举了两处被车辆严重占道的人行道。刚刚提质升级好的书院路社区公园路段,人行道被机动车停的满满当当。网友“猪小娃”在帖文中写到“人行道上针都插不进。身边就是人行道,但我们却不得不在机动车道上与车辆擦身而过,请问相关负责单位,真的出了事,谁来为我们的安全负责?”
  无独有偶,网友们在红网论坛上吐槽车辆违章停放的帖文有不少。网友“沸腾的大姨妈”反映“雨花区枫树山小学附近,每天晚上都停了好多车,早上还没开走。每天早晨学生上学的高峰期,造成严重的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
  车辆违章停放人行道真的就没法管了么?11月28日,天心区青山祠社区的工作人员对人行道变成停车场也表示很无奈。“提质升级之后,我们在社区公园的花坛里放置了“禁止停车”的指示牌。但有些车主选择视而不见我们也没有办法,社区没有办法处罚,只能规劝。”关于车辆停放,社区工作人员介绍“青山祠社区是个老社区,社区内几乎没有能用做停车场的空地,但社区做工作,2016年和开放商协商好,在白沙南路上规划了一个大型的停车场。由于是商业用地,需要收费,所以很多车主还是选择违章停车。”
  对于网友反映的劳动广场附近车辆违章停放的问题,天心区坡子街城管中队表示已经记录在案,但在网友拍摄的图片中,很多违章停放的车辆都被贴上了“违法停车、罚款一百”的处罚单,有些处罚单还被车主撕掉。芙蓉区城管执法大队湘湖中队对记者说“人行道停车是一个城市管理的顽疾,想要有效的管理好,应该加大处罚力度,让违法停车行为与车辆年检挂钩。政府也加大投入,在人行道上加装隔离墩,并且增加停车场的使用率”。
  长沙市交警支队教育处罚科副科长肖强在论坛帖文下回复了网友的吐槽。“虽说人行道归城管负责,但也得说,目前因处罚到位情况及强制措施有限,管理效果并不好。前不久市政府确定由城管和交警联合执法管理人行道,城管执法数据或将纳入交警处罚平台,并推行锁车、拖车等措施。相信人行道还路于人行的时候不远了。”











回帖推荐

交警号手 查看楼层

虽说人行道归城管负责,但也得说,目前因处罚到位情况及强制措施有限,管理效果并不好。前不久市政府确定由城管和交警联合执法管理人行道,城管执法数据或将纳入交警处罚平台,并推行锁车、拖车等措施。相信人行道还路于人行的时候不远了。
发表于 2017-11-27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红网移动社区 - 发现·分享·改变
发表于 2017-11-27 09:44 来自红网论坛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资源是共享的,车可停人可走。我们关注的焦点应该在于,什么地方的公共资源拿出来,合理化利用好,而不是行政部门说能走就走能停就行,必定公共资源应该是民众和行政部门一起来讨论的。
发表于 2017-11-27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1-27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1-27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7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双里有单 发表于 2017-11-27 10:04
车主停车是刚需,行人走道也是刚需

行人可以绕一下呀

行人都绕到机动车道上去了,出了事算谁的???
发表于 2017-11-27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7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双里有单 发表于 2017-11-27 10:08
小城镇晚上没什么行人    除一些主街道外   其他路段完全可以停车

拜托,这是长沙~南门口,车多人也多

而且行人和机动车享有同等的路权!!!!

发表于 2017-11-27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1-27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而论,这也是最合理的解决办法了吧……车总是要停的,总不能停大陆中间,行人至少灵活一点
发表于 2017-11-27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1-27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1-27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地方其实在别处也有好几个……只能说规划设计还是有一定问题,希望得到解决
发表于 2017-11-27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1-27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1-27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1-27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1-27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1-27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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