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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和公安部的发声,这应该算是对鸿茅药酒勾结内蒙警方滥权介入民事纠纷并跨省抓捕写科普文章的谭医生事件的良性反转了,可谓顺应民意,彰显法治进步,某种意义上促进和保护了公民人才流动权利,值得人们点赞。 4月17日18时许,澎湃新闻在内蒙古凉城县看守所门口看到,撰文“鸿茅药酒是毒药”的广州医生谭秦东取保候审后,从凉城县看守所走出来。谭秦东说,感谢各位媒体的关注,“现在想哭,自由真好”。我们也从谭医生被跨省抓捕前后的照片对比看到,一个以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的医生,被内蒙古警方捉弄成了什么状态,据谭医生的律师据胡定锋说,谭秦东状态比两次稳定些,获知自己成为新闻热点人物,表示他对此前写的文章并不后悔,但他也表示,“他并不是什么反对虚假广告的斗士,只是出于一个医生的良知,提醒人们不要被骗。” 2017年12月19日,谭秦东在美篇APP的个人主页上发表题为《中国神酒“鸿茅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文章。点击率是2200多次。文章从心肌的变化、血管老化、动脉粥样硬化等方面,说明鸿茅药酒对老年人会造成伤害。谭先生以一个医生的职业良知,面对典型的虚假疗效药品广告给特定人群带来的身体风险、并劝告相关人群滥用鸿茅药酒无异于饮用毒药,这至少主观上并无社会恶意,恰恰相反,是出于医生的职业良心,何罪之有?显而易见之前内蒙古警方声称谭秦东涉嫌的罪名为损害商品声誉罪,而支持这项罪名的主要理由是,鸿茅药酒公司报警称,谭秦东发布那篇帖子后,有2家公司、7名个人退货,给鸿茅药酒公司造成损失共计140余万,严重损害鸿茅药酒的商品声誉。这其中到底有何必然的联系呢?显然是欲加之罪,如果此逻辑成立,那那些诸如质疑转基因或质疑其它虚假药品疗效广告的人士,又有多少人更值得被跨省? 现在各个最高级别的职能部门和主流媒体都站出来纷纷表明态度,并促使谭医生终于获得自由,令人欣慰的同时,人们理所当然的会反思:这起典型的公权力滥权的事件中,作为企业的鸿茅药酒,到底是如何轻而易举的指使警方跨省抓捕?他们之间到底有没有利益输送的腐败背景? 从已经被大量披露的信息看,过去几年来鸿茅药酒涉嫌虚假疗效广告宣传已经被全国各省市和监督执法部门查处或警告2000多次,其竟然还可以在内蒙古地方利益的驱动下继续花费巨资以聘请名人及在影视剧中植入广告的形式,不断继续它们一以贯之包治百病的虚假广告,以非处方药品的身份打着药酒保健品的幌子,不断欺骗广大消费者,侵害公民的身体健康。这本身就耐人寻味,而一个医生以科普方式劝告特定人群不要上当的文章,仅仅只有2000多的点击率,就成了令鸿茅药酒市场遭遇退货的罪魁,这显然是欲加之罪。 那么很简单,既然主流民意和官方意见已经促成谭医生获释,此时此刻就应该启动追责程序,有关部门应该尽快介入调查,一是为什么鸿茅药酒公司在被数千次因虚假疗效广告宣传被各地查处和警告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为所欲为?二是将普通的民事纠纷上升到动用地方警力跨省抓捕,这其中是否存在利益勾结?是否有腐败的背景?三是这个所谓包治百病的神药,公然在药品成份中标明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豹骨”,已经涉嫌犯罪,如果是允许使用的库存,但如此大量出售的产品,其“豹骨”库存是真实的?还是偷梁换柱的欺骗行为?这个应该弄清楚,否则就涉嫌欺诈消费者。 依法治国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一个频繁被各地查处的药酒,仍然可以堂而皇之的我行我素,这本身就是个问题,折射出内蒙古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典型的失职渎职,甚至是纵容。其勾结公权力跨省抓捕医生的滥权行为引发众怒也毫不奇怪,在事实越来越清楚的情况下,调查追究鸿茅药酒与当地警方滥权勾结的责任,就应该提上议事日程,让那些无视公民权利与社会责任的企业以及地方保护伞付出违法的代价。 |
近期,“鸿茅药酒”事件受到舆论高度关注。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理的“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引起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听取了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的汇报,查阅了案卷材料。经研究认为,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央视新闻4月17日)
沙发2018-4-18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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