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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专区] 【评论之星】家庭责任与生命自由的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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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5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系红网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北大女博士娄滔再次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据娄父称,娄滔的病情目前趋于稳定,但情绪时有反复,并曾有放弃治疗的想法。而娄滔的家人目前不愿放弃治疗。

  消息一出,引发了大家对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化的讨论,在认为安乐死不应合法化的观点里,家庭责任成为一个重要的理由。许多网友认为,娄滔选择了安乐死,对她的父母会造成极大的创伤,因此娄滔不应选择安乐死。

  私以为,这种观点颇为不妥。为人子女自然应该承担孝顺父母的责任,但是孝顺父母的要求究竟应该是“活着”还是“有尊严地活着”呢?

  渐冻症是世界五大绝症之一,有人称它为“灵魂被束缚在身体里”,它最可怕的地方并不在于导致的最后的死亡,而是患者需要亲眼目睹自己的渐渐死亡却无可奈何,因为运动神经元的损害,他们甚至连自杀都很困难。在这种前提下,女儿每天躺在病床上,看着父母忙前忙后,为了自己每天以泪洗面却无能为力,就真的是孝吗?

  娄滔父母为了女儿倾尽全力,我们可以从中感受到亲情的伟大。这些付出和陪伴,可以作为娄滔父母要求娄滔活下去,对女儿永远不抛弃不放弃的理由,却不应成为“我们”要求娄滔活下去的理由。

  在没有血缘关系的纽带连接下,“我们”作为旁观者更应当坚持理性的判断和思考,普天之下,生命为大。这里的生命并非是吊着一口气地“活着”,而是一个人有尊严、有灵魂、有意志地活下去。

  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化,自然会有更加专业的专家学者的评判。娄滔父母对娄滔做出的一切,应当受到我们的尊重和敬佩。娄滔本身作为一个心怀天下的学生,更让我们看到“风骨”的延续,是新一代大学生的榜样。但是,我们在探讨娄滔当前情况的时候,最应尊重的,是娄滔内心最终的渴求,如果有可能,我们更应当以临终关怀来代替强硬要求,让这位令人感动的女生能感受到社会的温度和生命的温暖。

  文/赵倩敏(苏州大学)


发表于 2018-3-15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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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9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4-11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一代大学生的榜样”这样的句子不知道判断依据是什么?类似的语言实在有点让人联想。7.8分
发表于 2018-4-23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8.3分

这个话题还真不好写;能写出来的话,未必能切中肯綮。

民间传统说法有“久病床前无孝子”,反过来父母对子女的爱固然会更顽强持久,但面对绝症并且看到孩子如此痛苦不堪,内心里的滋味可想而知,这种情况下其本意到底是不愿意放弃还是相反,只有天知道了。

一些地方农村里的老年人甚至中年人,如果得了绝症或者难以治好的慢性病,基本上都会选择喝药自杀,因为他们既不愿给家里留下“房倒屋塌”的经济状况,也不想长期忍受无望的痛苦挣扎。
发表于 2018-5-6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5-13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5-17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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