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散文学会 关于2018年度发展会员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散文学会章程》规定,凡湖南籍或者长期在湖南生活、工作和学习的非湖南籍,从事散文创作的作家和文学编辑、评论家、教学与组织工作者,赞成本会章程,自愿加入本会,符合本会要求条件者,由本人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经本会按程序审核批准,可发展为本会会员。 一、申请条件 (一)赞成本会章程,拥护本会组织。 (二)有一定创作水平、优秀创作成果或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作者、文学编辑、教学与研究工作者。 (三)从事文学创作、编辑、教学、研究和组织工作,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公开发行有正式刊号的报刊和《湖南散文》发表5篇以上(含5篇)散文作品、文学研究、评论文章; 2、独立在国家正式出版社结集出版散文作品、文学理论研究成果不少于10万字; 3、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发表且点击在1万人次以上的散文作品不少于15万字; 4、散文作品、文学研究成果在市州级以上单位、省级报刊(有国家批准正式刊号)获奖; 5、在文学翻译领域有一定成就、贡献或实践经验。独立翻译并正式出版,或在市州级以上有正式刊号报刊发表的文学翻译作品(含中译外、外译中)不少于3万字; 6、从事文学编辑、教学工作在相应岗位工作5年以上; 7、关心散文创作与散文事业的发展,支持本会工作与活动,热心为本会会员服务,在县级以上文联、作协专职文学组织工作的领导,或省文联、省作协及其所辖机构担任职务。 二、申报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属市州级以上作协会员,提供会员证复印件。 (二)填写的《湖南省散文学会入会申请表》(格式附后)及个人证件寸照3张。 (三)申报作品: 1、结集出版作品:提供个人有代表性的散文作品集1部,结集出版作品须具有国家公开出版物独立书号。 2、报刊发表作品:提供有代表性的在有正式刊号报刊上发表的散文作品5篇。如非原件,请提供作品发表当期刊物封面、目录(或当日报纸版头)及作品全文复印件。其他在正式报刊发表的文学作品请开列作品目录、发表时间、报刊名称、体裁、字数。 3、网络发表作品:提供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网站发表不少于15万字且足以证明点击量在1万人次以上的文学作品,打印作品全文,注明发表时间、网站名称、点击量。网络发表作品须符合《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4、翻译作品:提供原著封面、版权页复印件,附不少于10页的所译作品原文复印件。 5、获奖作品:提供市州级以上单位、省级报刊颁发的散文作品、文学理论研究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请申请者根据实际情况申报,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好的《湖南省散文学会入会申请表》寄送。如使用笔名发表作品,须附相关足以证明的材料。 三、申请、审批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