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酒门:安全理应重于泰山,健康别被轻于鸿毛

发起人: 话题君   2018-04-17 10:15


小编预感,这将会是一部可以写进公共关系教材的舆论事件。

 

2017年12月19日,广东医生谭秦东在某APP上发布了一篇帖子,标题是《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援引多地食药监部门的通报和媒体公开报道,鸿茅药酒存在夸大宣传、曾被责令停售的问题。并且,鸿茅药酒虽然含有67种中药材,但其中“不乏何首乌、附子、乌药、半夏之类的常见的毒性中药材”最后,帖子还对该酒在“适应症”一项中标注的,对动脉硬化、冠心病、心肌梗塞、脑血栓、前列腺增生、脱发白发等症状适应的细节,表示质疑:能够“治疗”这些“疾病”的结论是如何得来的?


万万没想到,这位只有5个粉丝的作者,仅收获2241阅读量的这篇帖子,竟为自己招致牢狱之灾。2018年1月10日晚上6点多,谭秦东在自家小区楼下被凉城县公安局便衣民警带走。1月25日,谭秦东的家属收到一份《逮捕通知书》,上面写到,谭秦东因“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被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在凉城县看守所。

 



 


法律依据?


稍懂法律的人都知道,从犯罪的构成要件来看,“侵害商品声誉罪”必须在主观上出于故意损害商品声誉的目的;从犯罪结果来说,必须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等后果。否则,就是一般的名誉侵权案件,属于民事纠纷。这是公权力是否可以介入的重要分界线,也是警惕“民事纠纷刑事化”的重要立论点。

 

只有阅读量只有2241的网文,是如何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呢?


在并不具备犯罪须具备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前提下便动用刑事手段,反映出“民事纠纷刑事化”办案倾向,不可不警惕




地方保护?


随着事件发展,媒体介入越来越深入,更多信息浮出水面。


根据《健康时报》的报道,据不完全统计,鸿茅药酒的广告近10年间,曾经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 25 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次数多达 2630 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



然而,各食药监部门愈加严厉的处罚, 却没能遏制住鸿茅药酒一路攀升的销量。今年3月8日,内蒙古食药监局还发文称,“鸿茅药酒广告符合《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有关规定”。


这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和内蒙古食药监部门,执行的可能不是同一部法律。这种情况表明,要么是这25个省市错了,要么是内蒙古食药监有问题?


 


鸿茅药酒是毒药?



鸿茅药酒的中药成分中,含酒精、槟榔等世界卫生组织公认的一级致癌物,有乌药、附子等含有对心脏有毒性的乌头碱物质,同时还含有半夏、何首乌等具有肝脏毒性的药材。长期饮用,对人体有很大的伤害。其中有些药材,按照中医理论,属于十八反。也就是说,药性相克,增强毒性的药材,也被放到了鸿茅药酒里面。这是中医理论严格禁止的行为。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鸿茅药酒里面,有属于世界濒危野生动物的豹骨。豹在中国同样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根据国家食药监局的规定,从 2006 年 1 月 1 日开始,我国已全面禁止从野外猎捕豹类和收购豹骨;现存的豹骨虽然确实可以入药,但明确限制了其使用范围,且只能把现有库存使用完毕。




药酒? 药?酒?


鸿茅药酒如何成为非处方药的?


非处方药归根结底是药的范畴,即便安全性再高,也仍然有毒副作用,根据相关规定,每隔3-5年就要进行一次再评价,推陈出新,优胜劣汰,确保有效性和安全性。对待非处方药,应该从源头上把好关,确定数据有效、疗效可行才允许上市。

如此“疗效不确切、安全性未知”的鸿茅药酒如何成为非处方药的?


4月16日晚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对这一事件作出了回应,称,要求内蒙古责成鸿茅药酒就虚假广告问题作出解释。并且,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底气何在?

鸿茅药酒除了态度强硬以外,在法理上、逻辑上、事实上一点也不硬。鸿茅药酒存在如此多的硬伤,却在面对质疑和批评的时候,直接祭出了公权力。而当地警方在接到报案之后,大有“犯鸿茅药酒者,虽远必抓”的决心,从凉城直扑广州抓人。据谭医生对妻子说,随同办案者,甚至还有鸿茅药酒的人。




 

鸿茅药酒事件,有两个层面的逻辑问题。一是鸿茅药酒本身的质量问题,是否对人体有害。这一点需要科学严谨的证明,来不得半点虚假。谭医生的质疑,属于学术上的不同意见,需要得到重视。二是鸿茅药酒自身经营不规范,却动用公权力甚至不可描述之力量,威胁、封堵正常表达权的问题。其中,后者比前者要更加严重。

 

如果凉城县警方是基于鸿茅药酒在地方经济中的重要性,才实施跨省抓捕的话,这不是对地方企业的保护,而是对地方法治环境的戕害。毕竟,营商环境最根本的保证还是法治。

 

在舆论的漩涡中,涉及中医药安全、虚假广告、药品监管、司法水平、地方保护、言论自由与侵权的边界,种种巨大的问题浮沉其间。



鸿茅药酒背后的故事仍将继续。


107553人关注
热门评论
  • 迷底 2018-04-17 07:28:41
    公权私用应当彻查
  • 碣滩茶客 2018-04-17 02:24:29
    想让所有人都看到一个东西,最好的方法就是禁止它
  • 大家 2018-04-17 02:21:00
    本来没几个人知道的事情,跨省抓人全国都知道了
  • 蛋疼菊紧哥威武 2018-04-17 02:20:32
    以后骂它的人会少了,但喝它的会更少。
  • 鳳凰涅磐 2018-04-17 02:17:52
    鸿茅药酒违法广告 2630 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但内蒙古食药监管理局作为监管部门和广告批文核准部门,却一路为鸿茅药酒广告「开绿灯」。现在凉城县公安局还跨省逮捕批评这个毒酒的谭秦东医生。公权力还是是保护公平正义的力量吗? #鸿茅药酒是毒药#
最新评论
  • 依法维权否 2018-04-22 13:44:14
    严查背后的利益勾结。对无视法律乱用公权力的人严厉追责。严重败坏政府形象
  • 天书客栈 2018-04-19 09:05:16
    专业人士对产品提出质疑,就随便抓人天理何在
  • 天书客栈 2018-04-19 09:05:15
    专业人士对产品提出质疑,就随便抓人天理何在
  • 三宅二生 2018-04-17 09:05:37
    咱们的医药代表………
  • 湘潭万里春 2018-04-17 09:05:10
    起诉
  • 零陵郡北 2018-04-17 09:04:32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 shishanyi 2018-04-17 09:04:07
    取保候审,这是给自己留脸呢
  • 湘中浯溪人 2018-04-17 09:03:20
    地方政府最怕了,如果破产,税收,就业问题一大堆,最最重要的是有利益关系啊
  • sherrilxu 2018-04-17 09:02:27
    对于当事人,今后最好的结果是“案件被认定为错案,进而撤案,获得国家赔偿(检察院做出了批准逮捕决定,检察院是赔偿义务机关)”。       最坏的结果是“经补充侦查,起诉,审判,最终认定构成犯罪(目前看,这种可能性较低)”。       作为法律人,最不愿看到的结果是“检察机关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
  • 疯人院小院 2018-04-17 09:01:39
    你说的对,这个体系的人非常团结,还有几乎所有牛逼的三甲医院都有湘雅人。
  • 小二黑上网 2018-04-17 09:00:39
    看守所待一天都苦,更不用说关了三个月了,因为国家机关的一点点失误,
  • Lissa0571 2018-04-17 08:59:44
    鬼门关走了一趟
  • 湘滨春 2018-04-17 08:58:54
    最坏的结婚就是把所有声援医生的媒体人都抓了,对于发布了相关信息的媒体平台进行处罚。
  • 永州澹岩 2018-04-17 08:58:15
    挨打了吗?
  • 网仆 2018-04-17 08:57:26
    取保候审并未结案,哪里有赔偿呢?
  • 大璞儿 2018-04-17 08:56:27
    会不会最后双方和解
  • 二逼VS青年 2018-04-17 08:56:08
    取保候审,暂时获得自由。最好的结局就是一直不审了,这就是个误会。鸿茅药酒和诸多的保健品,非处方药的连带的利益更重要。谭医生和这个利益比起来,实在是渺小。即使有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关注,也仅仅是杯水车薪罢了。
  • 坏坏爱 2018-04-17 08:55:25
    不为良相,便为良医
  • 很奇葩的奇葩 2018-04-17 08:54:54
    只要是合法程序,那就没赔偿,
  • 清者自清 2018-04-17 08:54:47
    改成鸟予药酒照样卖,最不缺的就是傻子
  • 无风三尺浪 2018-04-17 08:53:52
    药酒生意已经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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