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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豪门总督

[民声反馈] 社保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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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5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省常宁市经信局为常宁市第二水泥厂充当“保护伞”欺压年迈女职工

常宁市水泥二厂朱先军耍官僚主义刁难职工

常宁市经信局长邓清华为推卸责任道出内幕



我已经年近七十,是常宁市第二水泥厂的女职工,至今未退休,甚至连在那上班最后几个月的工资都没领到。

其实此中情况很简单:1981年4月原厂长朱先军任职时,在当时二水泥厂的主管单位市经委根本没有下文开除我的情况下,朱先军擅自做主、蓄意刁难我,借口我迟交了几天的结扎证,一直禁止我继续上班(其实迟交五六天,也是经过他默认默许)。以致后任厂长又推说前任厂长已经处理,对我争取养老保险权益一事一直推三阻四,至今没有落实,我已经维权近四十年。

2020年元月1日,我在常宁网上信访平台投诉了常宁市第二水泥厂至今没有为我办理退休一事。

元月10日下午3点,应常宁市经信局之约,我来到市政府七楼经信局的会议室,接待我的正是市经信局邓清华。

他眼见认定我与二水泥厂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说法行不通,因为当时计划经济时代,依照惯例,水泥二厂如果开除职工,都需要县经委先下文,然后在职工大会上宣布,才算解除劳动关系。因为我当时既没有收到被开除的通知文件,又没有在职工大会上被点名开除。所以他转变了角度。

首先他把责任归咎于我自己错过了1988年国有企业那次“亦工亦农”转“合同工”身份置换的机会。我当然据实以报:由于朱先军存心刁难、以致我不能上班错过了这次置换机会。难道厂长犯了错误,害得职工错过了转正的机会,还能够把所有责任推卸给职工?

然后他又把责任归咎于我自己错过了2013年的“十八号文件”提到的以个人名义退休的机会,我当然以理据争:我在水泥二厂退休的事一直悬而未决,如果我可以水泥二厂职工的身份退休,有什么理由让我选择“十八号文件”提到的以个人名义退休?

再后他就开始自圆其说,他意思是即便我没有被朱先军私下开除,也不一定能通过身份置换转为合同工,因为上面有指标限制。然后他毫不避讳的向我透露了一些有关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幕消息。

据他介绍,当年在国有企业如果想要享有好福利,就必须和厂长处理好关系。关系处理得好,有些可能只工作了一两个月就可以身份置换转正;关系没处理得好,有些工作七八年也难转正。。。他说的这些让我觉得匪夷所思,更让我联想起四个字:官僚主义。我想问问常宁市经信局,常宁水泥二厂的福利都是这样落实下去的吗?我更想问问常宁市人民政府,对于国企的监管曾经真的疏漏到如此地步?

照常理而言,既然是前任厂长的直接原因造成我至今没能退休,那么不管现在谁当厂长,我退休的事都该是水泥二厂的遗留问题,现任厂长和水泥二厂的主管单位都该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谈话,有全程录音)
发表于 2020-1-16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省常宁市经信局为常宁市第二水泥厂充当保护伞欺压年迈女职工
常宁市水泥二厂朱先军耍官僚主义刁难职工
常宁市经信局长邓清华为推卸责任道出内幕

我已经年近七十,是常宁市第二水泥厂的女职工,至今未退休,甚至连在那上班最后几个月的工资都没领到。
其实此中情况很简单:1981年4月原厂长朱先军任职时,在当时二水泥厂的主管单位市经委根本没有下文开除我的情况下,朱先军擅自做主、蓄意刁难我,借口我迟交了几天的结扎证,一直禁止我继续上班(其实迟交五六天,也是经过他默认默许)。以致后任厂长又推说前任厂长已经处理,对我争取养老保险权益一事一直推三阻四,至今没有落实,我已经维权近四十年。
2020年元月1日,我在常宁网上信访平台投诉了常宁市第二水泥厂至今没有为我办理退休一事。
元月10日下午3点,应常宁市经信局之约,我来到市政府七楼经信局的会议室,接待我的正是市经信局邓清华。
他眼见认定我与二水泥厂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说法行不通,因为当时计划经济时代,依照惯例,水泥二厂如果开除职工,都需要县经委先下文,然后在职工大会上宣布,才算解除劳动关系。因为我当时既没有收到被开除的通知文件,又没有在职工大会上被点名开除。所以他转变了角度。
首先他把责任归咎于我自己错过了1988年国有企业那次“亦工亦农”转“合同工”身份置换的机会。我当然据实以报:由于朱先军存心刁难、以致我不能上班错过了这次置换机会。难道厂长犯了错误,害得职工错过了转正的机会,还能够把所有责任推卸给职工?
然后他又把责任归咎于我自己错过了2013年的“十八号文件”提到的以个人名义退休的机会,我当然以理据争:我在水泥二厂退休的事一直悬而未决,如果我可以水泥二厂职工的身份退休,有什么理由让我选择“十八号文件”提到的以个人名义退休?
再后他就开始自圆其说,他意思是即便我没有被朱先军私下开除,也不一定能通过身份置换转为合同工,因为上面有指标限制。然后他毫不避讳的向我透露了一些有关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幕消息。
据他介绍,当年在国有企业如果想要享有好福利,就必须和厂长处理好关系。关系处理得好,有些可能只工作了一两个月就可以身份置换转正;关系没处理得好,有些工作七八年也难转正。。。他说的这些让我觉得匪夷所思,更让我联想起四个字:官僚主义。我想问问常宁市经信局,常宁水泥二厂的福利都是这样落实下去的吗?我更想问问常宁市人民政府,对于国企的监管曾经真的疏漏到如此地步?
照常理而言,既然是前任厂长的直接原因造成我至今没能退休,那么不管现在谁当厂长,我退休的事都该是水泥二厂的遗留问题,现任厂长和水泥二厂的主管单位都该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谈话,有全程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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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6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常宁市经信局吴建南欺上瞒下伪造上访人签名,再后纠集亲信串供作伪证

2020年元月1日,我在省网络信访平台,反映了我在常宁钾肥厂(现常宁市第二水泥厂)工作七八年后,当时县经委并未下文要开除我的情况下,却被当时厂长刁难,他擅自禁止我上班,以致至今未退休的事。
元月10日,市经信局召开协调会,我们母子到场。这次会上,市经信局未做出任何有效答复。之后直到元月22日,我也再没收到市经信局任何想要协调处理这个上访的通知。
元月11日开始,我就市经信局在10日那次会上提出的几个焦点质疑,共进行了五次网络上访。
从元月14日到元月19日,市经信局先后三次拒绝受理我的上访请求(有拒绝受理的提醒短信为证)。
直到元月19日,市经信局竟然弄虚作假——伪造上访人签名签收处理意见书,并且欺上瞒下——连续两次将伪造的签收凭证上传到省信访平台。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元月23日市经信局在省信访平台上发出了一份由吴建南主持,雷桂成、陈德礼、周国成、邓昌明、唐传芝、刘佑成参与的调查报告扫描件。这份调查报告明显串供作伪证、无中生有而且漏洞百出:
首先,在这份调查报告中,唐传芝、邓昌明、周国成、刘佑成和雷桂成都一口咬定“我是因为在1981年4月之前生育了第三胎”才被市第二水泥厂开除。在此,我想质问上面五位参与串供作伪证的同志们,当时我的第三胎在哪里?!实际上,1981年4月时,我只生育了一儿一女,一共两个孩子,当时是被厂里列为正规的结扎对象,我并未超生!
在此,我们敬请调查报告中提到在水泥二厂工作了17年那位周国成大书记拿出相关足以证明我在1981年4月之前确实生育了第三胎的实际证明!
否则我手中的派出所户籍证明,爱人单位上的所有人员和水泥二厂真正知情的老职工,都能证明我在81年4月之时只生育了两胎!绝对没有超生!
另外补充说明一下:
第一,周国成提到的胡循元是当时工业局方面的主管,而周国成最初在水泥二厂只是个广播员,我记忆中周国成不是什么好打交道的友善之辈。同时,当时是朱先军刁难、不准我上班,所以我一直主要是找朱先军理论。所以周国成觉得我没找过他,就判定我认同解除合同,这纯属无稽之谈。
第二,我上访反映这些情况,到底是正规合法的维权,还是雷桂成提到想浑水摸鱼,我们相信天下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自有公论。
难道常宁市经信局吴建南随便纠集几个亲信串供做伪证无中生有,就能够随便颠倒是非?

我已经年近七十,是常宁市第二水泥厂的女职工,至今未退休,甚至连在那上班最后几个月的工资都没领到。
其实此中情况很简单:1981年4月原厂长朱先军任职时,在当时二水泥厂的主管单位县经委根本没有下文开除我的情况下,朱先军擅自做主、蓄意刁难我,借口我迟交了几天的结扎证,一直禁止我继续上班(其实迟交五六天,也是经过他默认默许)。以致后任厂长又推说前任厂长已经处理,对我争取养老保险权益一事一直推三阻四,至今没有落实,我已经维权近四十年。
2020年元月1日,我在常宁网上信访平台投诉了常宁市第二水泥厂至今没有为我办理退休一事。
元月10日下午3点,应常宁市经信局之约,我们母子来到市政府七楼经信局的会议室,接待我的正是市经信局邓清华。
他眼见认定我与二水泥厂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说法行不通,因为当时计划经济时代,依照惯例,水泥二厂如果开除职工,都需要县经委先下文,然后在职工大会上宣布,才算解除劳动关系。因为我当时既没有收到被开除的通知文件,又没有在职工大会上被点名开除。所以他转变了角度。
首先他把责任归咎于我自己错过了1988年国有企业那次“亦工亦农”转“合同工”身份置换的机会。我当然据实以报:由于朱先军存心刁难、以致我不能上班错过了这次置换机会。难道厂长犯了错误,害得职工错过了转正的机会,还能够把所有责任推卸给职工?
然后他又把责任归咎于我自己错过了2013年的“十八号文件”提到的以个人名义退休的机会,我当然以理据争:我在水泥二厂退休的事一直悬而未决,如果我可以水泥二厂职工的身份退休,有什么理由让我选择“十八号文件”提到的以个人名义退休?
再后他就开始自圆其说,他意思是即便我没有被朱先军私下开除,也不一定能通过身份置换转为合同工,因为上面有指标限制。然后他毫不避讳的向我透露了一些有关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幕消息。
据他介绍,当年在国有企业如果想要享有好福利,就必须和厂长处理好关系。关系处理得好,有些可能只工作了一两个月就可以身份置换转正;关系没处理得好,有些工作七八年也难转正。。。他说的这些让我觉得匪夷所思,更让我联想起四个字:官僚主义。我想问问常宁市经信局,常宁水泥二厂的福利都是这样落实下去的吗?我更想问问常宁市人民政府,对于国企的监管曾经真的疏漏到如此地步?
照常理而言,既然是前任厂长的直接原因造成我至今没能退休,那么不管现在谁当厂长,我退休的事都该是水泥二厂的遗留问题,现任厂长和水泥二厂的主管单位都该承担连带责任。

调查报告1.jpg 调查报告2.jpg 调查报告3.jpg 送达回证 001.jpg
发表于 2020-2-21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7-30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请问劳动仲裁申请书提交后,多久能够收到回复,我这个星期一提交的申请,到现在都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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