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举报天重山水华庭开发商强抢全体业主的共有地下停车位! 青天白日/强取豪夺 尊敬的市公安局领导:
我们是蒸湘区山水华庭的746户已经入住的业主,山水华庭项目时我们在本市内辛苦工作,赖以生存从而购买的家园。此次举报该项目开发商的事情有以下两点:
1.开发商原承诺(2012年交房标准中)项目东侧车行道约300米长的路面须铺设沥青路面;第5和第6栋之间的广场设置儿童/老年运动设施设备,以上两点承诺,时至今日都未兴建。
2.近日(2016年3月24日),原该项目的开发商——衡阳天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福建外来公司,因在衡阳无其他项目开发经营,现该公司已注销)董事长罗玉旺,谎称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归他所有,强行霸占我们业主共有的地下停车位/人防工程,将小区内原本停放的小车清理出去,在地下停车位上设置认为地锁,准备把业主共有的地下停车位私自出售中饱私囊。经我们了解,我们项目在规划设计时,本小区的地下停车位部分,就已经计入小区全体业主的分摊部分,也就意味着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和使用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引“根据《物权法》及相关房产法规,车库(位)是否可销售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或有无预售许可证)。在商品房销售时,地下室中未分摊部位和空间的产权应属于原建设单位――开发商所有;在商品房销售时,地下室中已分摊部位和空间的产权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而地下室中人防工程的产权,应属于国家所有,由政府的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因此若不能办理产权,车库(位)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买到手的也只是一张白纸。 ”并且开发商在针对地下停车位拿不出整体产权及证据的情况下,就强行在业主共有的停车位上面清理车辆/设置地锁,公开抢夺叫卖他人的财产,这种青天白日强取侵占他人财产的恶劣行为,提请房产相关部门予以公正查办!还老百姓一片和谐而自由的生活!
我们都是有素质/有追求的合法公民,现在我们是有家不能回,有车不能停,一个外地的开发商在衡阳的此等做法实在是欺人太甚,太不公平了,此等做法不仅是在欺凌我们衡阳老百姓,更是在公开挑战及藐视衡阳政府相关执法及行政部门,更是在藐视中国法律!!! 山水华庭746户业主跪请领导为民做主!!!
衡阳山水华庭746户业主联名举报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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