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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之星】行善反遭曝光,别以道德之名伤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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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8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hlj.rednet.cn/c/2016/10/02/4098979.htm

——本文系红网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一段名为“的哥送还苹果手机索要100元”的视频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视频中,一位吉林市的出租司机将女乘客遗落在车上的iphone 6 plus 送还,并索要100元酬金。但女乘客坚持只给66元,双方争执不下,后女乘客拍摄视频上传网络。

  视频自曝光起被不断转载,几天的功夫,相关阅读量已达十余万。对于出租车司机归还乘客遗落手机该不该索要酬金,网友们泾渭分明分成了两派:大部分网友认为,的哥放弃到手的单子转而驱车送还手机,理应得到女乘客给予的误工赔偿;也有一部分网友认为,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归还乘客失物不应与金钱挂钩。

  拾物有偿招领一直是个备受争议的问题。众所周知,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拾金不昧,认为捡到他人物品无偿归还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实质上,拾物人因为送还失物产生了花销,索要酬金也无可厚非。正如此案,笔者认为,于情于理当事女乘客都应支付的哥酬劳。

  于情,的哥耽误时间和运营专程送还手机,不谈其他,其行为就值得乘客感谢。面对失而复得的手机,出于道义,女乘客也应支付的哥酬金,更何况索要的酬劳金额并不过分;于理,物权法规定有偿拾金并不违法。我国物权法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品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也就是说,拾物人有权要求失主支付必要的误工费。

  如果如某些人所言,的哥索要100元酬金是将道德明码标价,那么女乘客因34元差价曝光的哥之举又该作何评析?变了味的道德之下,他日失落物品之时,又有什么资格谈换位思考、以心换心?享受合理酬金是法律赋予拾物人的权利,放弃报酬是个人取舍的选择问题,抛去这个不谈,女乘客也该为自己的粗心大意买单。

  再言之,拾金不昧是道德不假,知恩图报亦然。站在道德制高点对行善者求全责备,实质上恰恰是站在了道德的对立面且毫不自知,裹挟着一己偏见的道德作用到事件当中,必定会冷了人心。

  想当初一个“彭宇案”让人们对摔倒老人失掉了太多信心,不知多少个“彭宇”在老人倒地之时踌躇着离去;而今的哥送还手机索要误工费不成,反被女乘客曝光至网络陷入尴尬境地,伤害的岂止当事的哥一人,更是司机群体的一片好心。

  对于一个公平与道德的社会而言,应该允许对失物招领有不同的价值观念存在。合情合理的有偿拾金不应受到人们的观念敌对,毕竟不能让好人吃亏。另一方面,拾金不昧与有偿拾金也并非水火不相容,如果能够借“有偿”鼓励更多人归还失物,未尝不是一个明智之举。

  回到事件本身,误工费金额的多少可以质疑,但请不要以道德之名伤害真心。

  文/荣蕾


发表于 2017-3-30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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