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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虐童”之殇何时不再硝烟弥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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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系红网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上海携程托幼所教师有虐待孩子行为。视频显示,教师除了殴打孩子,还强喂幼儿不明物体。(11月8日《法制晚报》)

  老师冷漠的辱骂声和幼童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是一根刺,深深扎在社会的暗疮之上,如鲠在喉。当幼儿园这片本该温馨宁静承载希望和智慧的乐土,变成肆虐狂暴的场所,给幼小孩童留下终生的阴影的事实背后,作为社会成员的我们都该为此感到悲凉。

  究竟是什么造成了如此恶劣的行为?

  在我看来,根本原因在于幼儿园教师对幼小生命所具有的权利与尊严的漠视。儿童作为弱势群体,因其在生理与心理层面尚未成熟,其个人权利常常由其监护人代为维护,同时辅以社会相关机构建立的相应保护机制,来为儿童营造安全和谐的生存环境。但由于这种权利保护的系统总存在相对的“无人之境”,因此也就使一部分人心存侥幸,视幼童的生命健康权利为无物而将其作为私人泄愤的出口。幼儿园教师将个人情绪发泄于尚不知世事的幼童身上的行为,便是社会权利意识淡薄的具体体现。

  这也折射出了幼教相关职业从业人员的选拔机制存在的严重漏洞。当前社会上,幼儿教师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同时,大量幼儿园等相关类型的幼儿托管机构准入门槛较低,因此不乏有一些尚达不到幼儿教师标准的人员浑水摸鱼进入该行业。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因未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及考核,其行为的不规范和心理的不健康最终导致其无法正确对待幼童,从而诱发了极端的虐童事件。

  人的因素是事情的关键,但除此之外,相关监察管理部门及机构也难辞其咎,监督的缺失是恶性事件存在并愈演愈烈的催化剂。幼儿园作为幼儿教师的直接管理机构,应该首先承担保护幼儿和监督教师的职责,发现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妥善解决。幼儿园的直属管理部门也应定期对幼儿园进行走访和检查,以获取其开办和经营的具体情况,使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家长作为儿童的监护人,也要密切关注孩子的身体及心理状况,及时与幼儿园相关老师及负责人交流,将虐童事件扼杀在摇篮里。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其营造和谐、健康、温馨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避免虐童等恶性事件再次发生,笔者认为,首先应从根本上推进权利意识的普及,使社会成员对个体权利保有应有的尊重和敬畏。同时,要优化幼教相关职业从业人员结构,严格筛选幼儿教师的学历、品德、能力以及心理状况等情况,对其素质进行多元评价。另外,还要实现家长、幼儿园、政府“三位一体”的全方位监察管理体系,完善对幼儿群体的保护机制并加大对幼儿园等幼儿托管机构的管理力度。如此种种,在执行阶段也必须落到实处,才能真正遏止虐童恶行的再次发生。

  师者仁心,幼童无邪,稚子身心之痛,殇在社会,这场止殇之战,望早日获得胜利。

  文/王齐(湖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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