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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强烈要求严惩杀人凶手的报告(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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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0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案件还没有新的进展吗?这公安部门也太让人失望了吧,难道真如民众所说,受贿???这可把党的政策放在何地
发表于 2018-1-10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洞口公安局,就这么没用作为吗?那我以后还怎么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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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0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醉也无聊 发表于 2018-1-9 00:26
都是新注册的评论,我倒有些怀疑事件真相了

呵呵,难道那些照片能作假?
发表于 2018-1-10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498080638 发表于 2018-1-9 13:19
事情真相被一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所掩盖,真正的原因不过是打着学校附近不能修建加油站的口号来为自己争取 ...

好一套官话呀,只是肢体冲突,我笑了。原来在大老板或者你们当官的眼里,老百姓的性命攸关大事只是你们所谓的肢体冲突,伊X没被缉拿入狱,就是因为持刀杀人是仅肢体冲突呢?
发表于 2018-1-10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严惩凶手,还洞口一个安慰
发表于 2018-1-10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肖湘被故意伤害案的回复
红网编辑部:
        1月5日,网友“府门口的狮子”在论坛发帖:“强烈要求严惩杀人凶手的报告”。收悉此帖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政工、法制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7年11月25日15时许,我局110接到“花古中心小学对面加油站工地有人打架”报警后,当即指派平溪派出所出警。赶赴现场的民警首先对受害人进行救援,拨打120急救车送至洞口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因受害人的伤情有待鉴定,将该案作为行政案件受理调查。2017年12月26日我局收到受害人重伤鉴定意见书,27日即将该案转立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该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薛友良已于2017年12月15日被我局抓获,现羁押在洞口县看守所。
      为保证该案受害人不致因经费影响治疗,我局已责令洞花加油站股东给两名受害人分别垫付医药费115,000元,并支付受害人生活费24,900元。
    目前我局已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调查,对未抓获的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追捕中。            
      感谢广大网友对公安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洞口县公安局政工室
                            2018年1月10日
发表于 2018-1-10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部门终于出来了,案件一个多月了,还好意思说全力展开调查,人家杭州失联三年的遇害者,警方只花15天就把案件破了,你们这有证有据的花了两个三个15天都破不了,到底是你们的能力问题还是,你们觉得
发表于 2018-1-10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关紧要,洞口的公安能力真的让人不可思议,洞口的治安也让人心寒,不是今天这里打死人就是那里枪杀,你们对的起你们头上的那枚警徽吗
发表于 2018-1-10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为老百姓做主09 于 2018-1-10 21:37 编辑

感谢各级领导的关爱!薛友良只能说是老板雇佣的杀手,不算是主要嫌疑人。真真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是黑社会头目尹波。尹波是否追捕归案?                                                  受害人家属
                                                 2018年1月10日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洞口公安的回复!

期待将所有犯罪嫌疑人悉数缉拿归案!
发表于 2018-1-11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公安局,继续给力,抓捕其他在逃嫌疑犯
发表于 2018-1-11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犯罪分子到底是谁,都心知肚明,幕后凶手没有抓住,被害人怎么能心安
发表于 2018-1-11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个邵阳还是黑!任何事情走正常程序都办不了!
发表于 2018-1-1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洞口县公安局政工室的回复,内中有局党委“高度重视”等云云。不知情者恐会造成洞口公安立警为民的错觉,但知情者看到这个回复恰恰证明了洞口公安不作为或循私枉法!
本案始作为者为尹波且一直在家,洞口公安还要全力侦破?自案发后,洞口公安对受害人、受害人亲属、现场目击者等进行过调查问讯吗?
洞口县公安政工室的回复中称,洞口公安一接到报案后即抓获犯罪嫌疑人薛友良,事实是真实的吗?
薛友良2014年因故意伤害罪被洞口县人民法院判处管制一年;2017年6月因聚众斗殴被洞口县公安局处监视居住;2017年11月1日因聚众斗殴罪被洞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公诉;洞口县人民检察院向洞口县人民法院提出对薛友良处三年以上四年以下的量刑建议;洞口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5日对薛友良进行了公开审理。
对如此严重刑事犯罪,洞口县公安局、人民法院是打击不力的。洞口县公安局、人民法院只要是依法办事,对薛友良涉嫌多个刑事犯罪是不能让他逍遥法外的,如果薛友良不逍遥法外,他还能够在2017年11月25日将受害人肖湘杀成重伤二级?
洞口县公安、法院在洞口治案恶化的形势下是否尽到了自已的责任???
                          受害者家属
                          2018年1月12日
发表于 2018-1-11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部门你们说这样的话不觉得羞愧吗,你们接到报警有赶赴现场没有错,当时受害人有把主使者亲手交付给你们公安部门吧,受害人家属还提供了线索说:小学门口有监控,当天中午也有几十人在工地,并从工地返回天桥土菜馆吃饭,天桥那边也有监控。受害人家属提供线索说有监控的时候,有办案人员只是说,不知道监控有没有坏,确没有及时把监控调出来。当场动手有20多个人,公安写故意伤害一案,不是黑社会团伙吗?这根本就是蓄意的杀害,如果不是蓄意的开个工干嘛要喊几十个黑社会在工地,受害人不肯来工地,对方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打电话喊受害人来工地,受害人只问了一句话,对方就立马喊几十个黑社会带家伙出现在工地,受害人还没脱离危险期,你们就把杀人行凶的主犯都放了,受害人家属来问破案进展,你们也是一拖再拖,更有公安人员说:“你们再来闹,就把案件交给其他部门。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局党委高度重视吗???现在受害人的鉴定意见书也出来了这么久了,你们还在推辞,还在说什么全力展开调查,你们口口声声的说公平公正,法律,你们身穿警服,难道就不要为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负责吗???什么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们应该比我们平民老百姓更懂吧
发表于 2018-1-11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黑恶不除,百姓不宁。
发表于 2018-1-11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人在做,天在看,那些所谓的正直的人民公仆,夜路走多了,终会遇到鬼,在习近平总书记的正确领导下,你们还敢如此明显的偏护,就真的不怕遭到应有的报应吗
发表于 2018-1-11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部门,你们也给点力,不要让老百姓戳脊梁骨,戳的可是你们世世代代的脊梁骨
发表于 2018-1-11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洞口公安的回复!

期待将所有犯罪嫌疑人悉数缉拿归案!
发表于 2018-1-11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洞口公安的回复!

期待将所有犯罪嫌疑人悉数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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